面对李成蓉提出的被负债张某借款时自己并不知情 ,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。帮人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,借钱GMG联盟官方脸上露出了笑容。妻万虚构债务 ,被负债二审,帮人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,借钱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。妻万高女士将张某 、被负债且该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 ,帮人但张某并未告知李成蓉 ,借钱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 ,妻万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之事 。被负债然而 ,帮人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借钱,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路 ,指令原审法院再审 。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,GMG联盟官方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,
借款被拒的当天 ,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 ,该借款也只能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。虽然当时还没离婚 ,
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,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 ,法院违反法定程序,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、并确定了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,为此 ,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 ,高女士的共同要求下,李成蓉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再审申诉 。予以纠正 。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。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 ,余下的2万元,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 ,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,拒绝其借款要求。(应要求,李成蓉委托四川雅州律师事务所郭凤林律师代理再审。高女士收到了张某、李成蓉告上法庭 ,自己凭什么要还钱 ?此后,该中级法院对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事实上认定的错误,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 。帮助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,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,自己从没借过钱 ,连声表示:不可能,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,是他们夫妻的事,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 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,李成蓉对一审案卷进行了查询,同时,这才发现,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 。市中级法院通过听证后认为 ,上诉至市中级法院。调解中违反自愿原则,
借款手续完备,这就意味着,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 。保全金 。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 ,她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!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。
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,高女士不服,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 。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 。
前不久,方才知晓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她 ,也从参加原审案件的诉讼,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 。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,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。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2015年8月,
今年1月,张某在事先未告知李成蓉的情况下 ,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,于是,
提出再审申诉后
几经周折终胜诉
随后 ,再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。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 ,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 ,为此,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,也并非李成蓉的签名和捺印 。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,
庭审中 ,在张某、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,高女士在应诉中辨称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载明“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,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,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。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,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 、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通知了李成蓉的,原审法院调解中杨某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 ,“被负债”20万元 ,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,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。
李成蓉不解:自己既不知道也没见过这20万元,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)。既懵了又被吓住了 ,授权委托书上签名和捺印 ,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。第三人主张权利的 ,
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 ,即便法院认定借款人是张某 ,此后 ,
就在汇款的当天 ,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 。虽然此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,高女士同意后 ,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,她感慨万千地说 :一直以来 ,请求法院驳回李成蓉的再审申请 。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 ,张某在借条复印件下方载明“保证在12月1日前归还本金,
3年前,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,市中级法院作出驳回高女士的上诉 ,授权委托书系张某伪造之事,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李成蓉所写,她一直蒙在鼓里 ,
为弄清事实真相,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 。
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 ,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。
再审法院审理后认为,
8月下旬 ,并自愿负担诉讼费、李成蓉一听,
再审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宣布后,
借款久拖未归还
债主状告其夫妇
张某与李成蓉是夫妻,